无奈,现在只得继续走下去,走一步算一步,总会有机会翻盘的……吧。不,不能有动摇,要相信未来的可能性,相信阎王知道真相后一定会撤销婚礼放我还阳并向我低头认错,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劳务费,误工费还有医药费的。
“你要表现好点,阎王老爷很好面子,这女婚礼全地狱都知道,所以不要丢了老爷和小姐的脸哦。”
好吧,认错和赔偿没希望了,那就免了吧,我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能取消婚礼和还阳就心满意足了。
“阎罗王……”
电锯声再次在耳边响起,居然盖住后面的锣鼓唢呐声,穿刺进耳膜,震到心脏都有种长出毛般的感觉。
“不,应该是岳父……尊敬的岳父……”
电锯声戛然而止,她的耳朵分辨率真高,在手握超高分贝电锯情况下还能听清我的辩解,高,实在是高。
“尊敬的岳父是怎么珍惜自己的面(形)子(像)的?”
“也没什么的。”
悬着的心听见这句话后自然落下,舒了口气,心情不禁愉悦起来。
“很难说,前些日子有个不知死的说老爷在看见人世有个很像老爷的人进出风月之地,于是老爷就‘意外’把她的舌头割下来放进油锅炸熟做下酒菜。”
落下的心摔碎了。只是说很像的人而言,用得着这样吗?(老作:阎王此地无银三百两,杀鬼灭口吧)我和他女儿的婚礼已经全地狱知道,突然说只是误会,根据落面程度,我会在世人知道真相前整个人都要‘意外’地炸成香喷喷的下酒菜了。
都是我太帅,太有魅力的错,老爸老妈,你们为什么要生得我那么帅,那么有魅力啊。令众多美女不择手段也要把我搞到手,明明你们都相貌平平。
要在做下酒菜和做女婿两者中做抉择,一方万劫不复,永不翻身,一方久延残存,委曲求全,劳碌庸俗的普通人当然会选第二种,然而勇敢机智的我又怎么能和普通搭上边呢?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哼,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选第二个选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家文天祥死都要明志了,我暂忍**之辱又算得了什么?,终有一天我会向所有因我要结婚而欲生欲死的女士们大声宣明:“我是清白的。”
怀着韩信的坚决,夹紧的屁股因为与马鞍的摩擦和碰撞而疼痛,眼睛尽量不看其他只盯着前方,心里默念“帅哥是不会掉下马的”和“烂肉蛆虫什么的都只是一堆蛋白质而已”催眠自己,嘛,这也只是多此一举而已,男子气概的我才不会害怕呢。
悠长的迎亲队伍走了不知多久,荒漠终于到了尽头,眼前出现一条看不见对岸的大河,黑水面平如镜,倒映着石桥上并排的红灯笼静静和本体一起把方石构筑的陈旧桥体笼罩在怪异的冷红气氛中。雕栏画柱分列两旁,走在桥上面,却有宁静抚慰的心境,正如初生的空幽感觉。看去远方灯笼渐渐变成两条红线延伸至地平线的那端漆黑未知。
再长的桥也有尽头,尽管这里只有黑夜,但感觉走了很长的时间,,终于来到桥的那头,一道方石砌成的古墙高立蜿漫,与桥连接处两扇朱漆大门威严敞开,左右各8个金铠重剑兵士列队而站,不免想到古战场的萧杀血雨,里面则是灯火璀璨,浮光流动中人影栋栋,嘈杂声隐约。好不热闹。
高举戒牌的开道灵带领我和后面的队伍缓缓进入朱门内,古街道的模样,亭台楼阁,重檐翘角,碧瓦圆柱,列栏雕昉,在灯笼的淡红柔光中更显古朴,万家灯火,互相呼应,照得白色石板道上恍如白昼。悠闲自在的人们或独赏漫步或聚乐笑言,雅俗共享,热闹非常。各式服装的人在队伍前分成两列,身骑白马的我自然成为众人目光焦点。
第一次这么多人看着自己,多少有点不习惯,直起酸痛的腰板,露出不知为何的笑容,不敢放开缰绳向人群挥手,只是向两边连连点头示意。人就这样,无论多么不情愿,都要在人前带上微笑面具。
糟,人群里这么多妙龄少女,她们不会也被我迷倒吧,弄出个集体暴动或者集体自杀就太不该了。
“我绝不让玲夏妹妹嫁给这个龌龊男人!”
勒住马缰,马嘶如同号令,队伍的行进步伐和锣鼓唢呐都立刻停止,两边人群也不约而同静下来,整条街道只剩下马的呼吸声和马蹄与地面的碰撞声。
一个青袍黑带,清秀俊气十七八岁少年立于马前,手中三尺长剑寒光直指我眉目之间,怒目相对,气势逼人。
“你想娶玲夏妹妹?哼,先过我这关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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